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加快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民生待遇补贴发放以及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服务、证明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9〕23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琼府〔2020〕32号)以及《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一卡通用
按照省政府“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集约建设、共享资源、简化流程、协同运行、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统一组织,强化协作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组织实施,强化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高效便民,保障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业务,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一卡通”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运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卡通”应用的安全。
(四)强化服务,创新管理
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民生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寓公共管理于民生服务中逐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总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个人的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业务,初步实现一卡通办。
2020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依托省“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强化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服务管理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财政惠民、住房公积金、教育、工会、志愿公益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延伸应用。
2021年底前,全面夯实“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工资发放、居民健康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按照《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的分布实施,持续深化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各类政府公关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四、功能定位
在社会保障卡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一卡通”功能拓展,主要分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
(一)基本功能
1.身份证件功能。按照省统一部署,持卡人在全省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观文化旅游景点等民生服务领域事项时,社会保障卡可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使用,并逐步实现民航、金融服务领域应用。
政府部门需要确认个人身份的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事项,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办理各项政务事项。
2.公共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酒店住宿登记、个人资质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公共管理功能。
3.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功能。持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可以自助查询和办理业务。
4.缴费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煤电水气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5.待遇发放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扶贫资金等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退役军人事务补贴、农民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二)应用功能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
2.医疗健康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并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在全省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实现全省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3.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高铁、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轮渡、公共自行车、住区管理、智慧楼宇等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方面应用。
4.旅游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
5.工会会员服务功能。凭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6.志愿服务功能。作为志愿者的身份证明,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培训情况、服务时长、星级评定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公共服务机构相应的优惠。
7.本地居民优惠功能。实现本地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享受优惠。
8.金融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理财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9.其他政府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可以通过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手机APP渠道)实现以上功能。
五、实施任务
按照“一卡、一库、一平台”的“一卡通”总体建设思路,以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在分阶段持续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延伸拓展,逐步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一)机构设立工作
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
1.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以分管人社的市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文昌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
2.业务管理机构。成立文昌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作为“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业务管理机构,隶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统一规划、事务协调、以及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推动社会保障卡发行全覆盖
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在现已发行社会保障卡数量的基础上,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发行全覆盖,按照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和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建设,构建“一卡通”管理、应用、服务体系,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基础支撑,最终实现人人持有社会保障卡。(完成时限:长期持续)
(三)身份证件服务管理应用
梳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事项,完善基础数据资源,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能力输出,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业务,以及个人资质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公共管理功能。(完成时限:2020年底)
(四)公共服务管理应用
逐步整合交通一卡通(公交卡)、旅游卡、城市一卡通、残疾人证、读者证等功能,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逐步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费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完成时限:2020年底)
逐步整合财政惠民一卡通、校园卡、惠工卡、志愿者卡等功能,逐步推动将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校园补助补贴、工会会员补贴、志愿者补贴工资等各项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初步实现财政惠民、公积金、工会、教育、志愿公益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完成时限:2020年底)
逐步推动将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农民工工资等各项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初步实现工资发放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
(五)医疗健康应用
逐步整合就诊卡功能,完成我市各医疗机构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完成时限:2020年底)
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分批次、分部门推进各部门“一卡通”应用环境建设,初步实现各部门业务办理线上线下用卡一体化,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激活、使用、挂失、解挂、补换、注销等跨部门服务管理体系及发行应用台账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完成时限:2020年底)
六、责任分工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我市“一卡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应用、服务环境建设;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推进“一卡通”工作;建立“一卡通”服务管理考核通报机制,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成效反馈和评价体系;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全面应用。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宣传工作。
(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设立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确定职责、编制和人员等。
(四)市委人才发展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管理领域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人才考试相关费用。
(五)市公务员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务员考录、管理领域应用。
(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海南自贸区(港)的个人商务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应用。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补贴,协同推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
(八)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应用,推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实现持卡人员享受门票优惠,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之一。督促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健身场所等文化体育场所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个人身份证件范围。
(九)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农补贴。
(十)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一卡通”服务平台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
推动将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等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指导国有相关企业做好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煤气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工作。全面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项目建设经费,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十二)市教育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学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学校逐步停用校园卡。
(十三)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指导并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做好HIS系统等相关系统改造及“一卡通”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使用,协调全市各医疗机构逐步停用就诊卡。逐步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十四)市公安局
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数据交换工作,及时为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酒店住宿登记等民生服务及社会治理领域,探索实现民航领域应用。
(十五)市民政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
民政事务,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临时救助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用事业缴费、住区管理、智慧楼宇等多领域应用。
(十七)市交通运输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交、汽车运输、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以及轮渡等交通领域应用。
(十八)市水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水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个人水利补贴。
(十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军转干部一次性待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优抚抚恤补助金等各项退役军人事务补贴。
(二十)市医疗保障局
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生育散单报销、医疗救助金等各项医保待遇,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
(二十一)市林业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林业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林补贴。
(二十二)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扶贫领域的应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扶贫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各项政务事项。
(二十四)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餐等政府机关场所场景应用。
(二十五)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功能,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结算账户使用。
(二十六)市总工会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事项的应用。
(二十七)共青团文昌市委
推动社会保障卡整合志愿者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业务。
(二十八)市残疾人联合会
推动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补助到户到人的残联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九)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各项行政性收费。
(三十)中国人民银行文昌市支行
逐步探索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社会保障卡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之一提供金融服务。指导代理金融机构按照金融IC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维护,确保金融应用安全。协调代理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满足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需求。
(三十一)文昌农村商业银行
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激活、发放、挂失、补换、注销等工作;配合做好“一卡通”应用环境建设维护和应用场景展示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卡相关金融优惠政策,逐步探索研究建立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提供金融服务的机制流程。负责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的金融应用加载工作;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为持卡人提供方便、安全、快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及时处理持卡人有关金融应用的投诉。
(三十二)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能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服务管理创新,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省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强化协作。“一卡通”服务管理涉及范围广,覆盖人群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一卡通”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推进“一卡通”应用。市财政、教育、卫健、公安、民政、交通、医保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一卡通”服务管理。相关垂直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直属省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相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管理,有序过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制定服务指南,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要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一卡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卡与财政惠民一卡通、居民健康卡、就诊卡、交通一卡通、校园卡、城市一卡通等之间的平稳过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证件、公共管理、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共同牵头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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