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工信信产〔2018〕300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二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我省互联网产业,根据《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216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于4月10日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18〕122号),开展了2018年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事后扶持项目第一批申报审核工作。现就2018年第二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互联网企业
1.纳入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
2.在海南省内登记注册为法人机构;
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4.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
(二)省信息产业规划园区或省重点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
1.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国家高新区、三亚创意产业园(含三亚云港园区)、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
2.海口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和海南数据谷;
(三)互联网众创空间
经省工信厅评估认定的省互联网众创空间。
(四)经省政府、省工信厅批准承办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的单位,省政府、省工信厅委托开展互联网产业服务支撑的单位。
二、资金扶持范围及标准
(一)互联网企业社保补贴扶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或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骨干人才,在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在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的骨干人才是指:在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期间,不计年终奖等酬劳,连续12个月的税后月薪累计达20万元,籍贯在海南的人才达到15万元。
(二)在第一批申报过程中,未能及时完成网上预申报的企业,可以补充申报。具体扶持方向及申报要求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18〕122号,网址为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5/201804/t20180411_2602972.htm)。
三、申报方式、流程
2018年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事后扶持部分)采用“两上两下”(网上资格初审、正式申报审核)的方式,组织申报、审核。
(一)网上资格初审
1.申报单位登陆“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iitb-internet.hainan.gov.cn,或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方式登录,下同),点击“互联网资金申请”按钮,按要求在系统内填报具体申报事项所对应的申请表格,提交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
2.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对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通过“省工信厅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初审后(登录网址为http://iitb-investment.hainan.gov.cn,或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资金申报的方式登录)。
3.省工信厅结合各市县初审意见,对申报单位或项目进行复审后,通过“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申报资格审核结果。
(二)正式申报审核
1.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申报单位,应按各自申报类别的有关要求编制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补充相应的附件材料,并按附件《2018年第二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申报材料要求”印制装订(一式两份),向工商注册所在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请报送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的骨干人才另外提供其本人在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证明材料、期间连续12个月薪金收入银行流水材料扫描件。
2.上传电子文档。按照项目申报页面的提示,将申报项目的说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3.社保补贴类项目同时将以下材料上传至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1)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员工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验证二维码证明,2001年以前毕业的员工提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已获得2016或者2017年度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保补贴的员工可不提交学历验证码和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由申报企业在《资金申请说明》中注明学历及曾获得社保补贴情况。
(2)企业与申报员工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非全日制本科以上骨干人才另外提供其本人在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证明材料、期间连续12个月薪金收入银行流水材料扫描件。
(4)申报单位对所获得2016、2017年度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保补贴、个税奖励发放情况说明及发放记录。
4.职能部门审核。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财政局初审后,出具正式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两部门公章);由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统一向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窗口报送汇总表及相应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审核、收件等具体时间安排,各市县可根据工作实际予以调整,并通过互联网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及时通知申报企业。
(一)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预申报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5日,逾期未通过系统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审核结果在“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申报企业可登陆该平台及时了解。
(三)市县政务中心窗口、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收件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5日。
(四)省政务中心工信厅行政审批窗口收件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5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资金申报坚持企业承诺制,精简申报材料。企业提供不实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资金申报资格,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申报不同类别的资金扶持,可合并装订申报材料,并在封面上列出各项目名称;合并装订的企业证照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附件材料只需提交1份,无须重复提交;其它材料按申报类别予以区分。
申报材料依下列顺序,以A4纸大小胶装成册,用企业公章加盖骑缝章,提交一式四份纸件(省级与市县各两份)和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省级与市县各一份),光盘注明企业及项目名称,内容为所上传至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电子文档。
(一)申报书封面和申报材料目录。
(二)企业基本情况总表以及对应申报类别的分类申报表(由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自动生成,页首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获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情况说明(包括时间、资金专项名称,扶持内容、若是项目建设补助是否验收等),落款、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四)已获得2016、2017年度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保补贴发放情况说明及发放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的《资金申请报告》或者《资金申请说明》,内容包括:
1.资金申请报告
(1)报告正文(落款、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性质、人员构成,企业主营业务、资产、拥有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如果有)、主要研发人员等情况;
资金申请事项说明正文(具体要求详见各分类表格下方备注)。
(2)附件(具体要求详见各分类表格下方备注)。
2.资金申请说明
(1)如需要,补充说明资金申报有关事项(落款、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2)附件(具体要求详见各分类表格下方备注)。
(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和近三年未受处罚声明。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在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中下载。
六、咨询电话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省工信厅信产处 | 李正荣 | 65239270 | 三沙市发改委 | 66722127 |
省财政厅企业处 | 梁挺杰 | 68530268 | 东方市工业信局 | 25527288 |
海口市科工信局 | 梁少丽 | 68724674 | 万宁市科工信局 | 62139229 |
三亚市科工信局 | 廖尚林 | 88273661 | 五指山市科工信局 | 86633055 |
儋州市工信局 | 吴海壮 | 23334166 | 定安县工信局 | 63831443 |
文昌市科工信局 | 林 糖 | 63330675 | 屯昌县科工信局 | 67839316 |
琼海市科工信局 | 姚 坛 | 62935465 | 昌江县工信局 | 26698969 |
澄迈县工信局 | 冯 升 | 67630019 | 乐东县科信局 | 85523585 |
陵水县工信局 | 万学浩 | 83314816 | 白沙县工信局 | 27728567 |
临高县工信局 | 钟小军 | 28277128 | 保亭县科工信局 | 83666700 |
洋浦经发局 | 28829830 | 琼中县科工信局 | 86222707 |
附件:2018年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2018年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保补贴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