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576024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琼人才办通〔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实施方案》(琼人才办通〔2019〕6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疫情防控急需紧缺领域和行业,开展第二批“南海系列”育才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南海名家、南海英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青年项目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南海工匠、南海乡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全职在琼工作2年以上(创业类人才可不要求全职在琼工作);与自贸港建设紧密联系的行业、领域人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南海名家
面向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科技创新平台、重大创新项目等平台,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创新人才。同步实施南海名家青年项目,着力选拔培养一批科研创新精神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创新人才。
1.南海名家选拔对象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5年曾参与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学术成就突出,为行业所公认。
2.南海名家青年项目选拔对象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5年曾参与完成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或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
(二)南海英才
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创业人才。
1.拥有本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本企业技术与产品属于我省重点支持方向,为行业专家所认可,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在海南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为自然人股东,个人出资(实缴)一般不少于30万元,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三)南海工匠
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富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突出的技术技能人才。
1.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教学培训工作,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黎锦、椰雕、贝雕、石刻、制茶等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公认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不受职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2.技术高超或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力和知名度;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参加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南海乡土人才
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在农村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有过硬生产技术、特色绝活或较强市场经营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当地农村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显著引领带动作用。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选,以及入选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百人专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不再参评“南海系列”育才计划。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单位推荐
3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海南人才工作网(http://www.hainanrc.gov.cn)下载填写“南海系列”育才计
划申报书,并提供身份、个人业绩、所获荣誉及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应部门作出意见,按项目向受理部门申报。其中,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南海名家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南海英才项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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