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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 号:海卫字〔2017〕376号

录入时间:2020-10-10

责任编辑:开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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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医院:
   现将《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口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提升我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障水平,使人才健康、安心地为我市社会发展服务,按照顾刚常委、副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服务性人才。
   二、人才的认定:由海口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并核发海口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卡。
   三、定点服务医院:市属各医院,包括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四、医疗保障方式
   1、开通“绿色通道”,为持海口市高层次服务性人才医疗保健卡的人员提供“一站式”优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由资深专家为其提供高水平的专业疾病诊治和医学咨询服务。
   2、为高层次服务性人才的父母、配偶、子女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五、其它
   市属各医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医疗保健工作。




海口市卫生局